2007年7月17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被“催眠”的受害者竟替巨骗喊冤
台建林

  陕西“益万家”掌门人,自称“中国公认的潜能开发大师”,被指控在一年内骗钱八千多万元,直接受骗群众达三万余人。令人诧异的是,本案一些受害人遭“洗脑”,直至法院开庭,仍执迷不悟。
  
  “这是家骗子公司,说是卖积分,实际上就是非法集资!”
  “这家公司很诚信,继续干下去,我们肯定能发大财!”
  7月10日至12日,一家名曰“益万家”的公司,被检察机关指控非法集资,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。而法庭之外,两拨人,两种观点,一拨痛斥“益万家”骗人可憎,另一拨人则为其鸣冤叫屈。两下里针尖对麦芒,吵了个天昏地暗。
  
  开庭审理拆东墙补西墙蒙骗群众

  西安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,自2004年12月至2005年12月23日案发,陕西“益万家”购销服务有限公司累计非法集资8000余万元,涉及直接受骗群众35428人。
  “益万家”一无资金,二无其他经营项目,三无任何合法收入,却打着“利国、利民、利己”的旗号,大肆宣扬“消费积分”方式,称其为“消费革命”,并以所谓的“利益不对称规律”和“大数法则”迷惑群众,同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,采取“现金积分法”,让会员直接将现金存入公司老板的个人银行账户。
  “益万家”制定有划分会员级别的制度,按发展下线会员多少和集资数额多少实施奖励,每发展10名会员晋升为商务代表,发展300名会员晋升为商务主管,商务代表和商务主管按其发展会员集资款的8%提成。
  公诉人指控:“整个过程都是在没有其他任何资金来源和收益的情况下,用后续非法集资款兑付先期集资款和承诺的返利,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维系运转蒙骗群众。”
  第一被告人郝永生认为,自己的行为不构成非法集资诈骗罪,最多是“扰乱市场秩序”。第二被告人蒋金政承认自己有罪,但不是“集资诈骗罪”。其他7名被告人当庭认罪。

  庭外论战乱花渐欲迷人眼
  本案庭审3天,每天旁听者300余人,多为“益万家”会员。中午休庭时,法院门外,会员之间竟分成“正方”、“反方”,论战不休。
  “当时跟着买积分,扔进去4000多元,一分钱也没返还,全赔了!”老王气哼哼地说,“现在才知道,他们是在非法集资。”
  刘女士则认定公司很讲“诚信”,因为自己月月都能领到返利。“2004年底我成为会员,为保险起见,每月只是投200元、购200分,第三个月我就领到了等额返利。之后,我的投入一直没间断,返利也一直没断,而且是按倍增长的,如果没出这事,1500元利钱我就能领到了。”
  她甚至现场给受害者“讲理”:“快速积分”只是启动市场的方法,属于“运营初级阶段”,一旦时机成熟,公司会有一个好的发展。

  警方揭秘骗子精心挖好5个“坑”
  办案民警抽丝剥茧,发现“益万家”精心策划的弥天骗局,正如风靡陕西城乡的一种扑克牌玩法——“挖坑”,以小利诱君入坑,最终使你血本无归。
  “坑”之一:“大师”、“导师”、“第一人”
  “益万家”事业手册,对“总经理郝永生”如此简介:“毕业于北京大学,年轻有为,是中国公认的潜能开发大师,是中国前沿成功学导师,是中国催眠式销售第一人……”
  事实上,犯罪嫌疑人郝永生在精英培训会上讲的“课”的确煽情。
  在警方查获的一盘长达两个半小时的光碟中,音乐声中,昏暗灯光里,郝永生侃侃而谈,他让三四百名“会员”“闭上可爱的眼睛”“深深地吸气,再慢慢地吐出来”——此时,背景音乐骤然成为命运交响曲。一名参加了当天“培训”的六旬老妇回忆,当时感觉“血液都沸腾了”“潜能被开发出来了”,心里鼓足了劲,“恨不得马上就干一番事业,明天就变成百万富翁”。
  郝永生的“催眠销售”方式不止这些,他对“会员”们说,“我们都是朋友”,又和“会员”们一起做游戏,面对面大声说“今天我(只有)5岁,哈哈哈……”不少头发花白者也挥动手臂,和台上作跳舞状的郝永生一起唱“爱拼才会赢”。
  一位心理学家告诉记者,人在类似半睡眠状态或注意力相对集中的时候,“讲课”者的一些问话和引导,可能会给人造成很大的心理暗示,并不加选择地接受“讲课”者灌输的观点,也就是被“洗了脑”。
  而据警方调查,郝永生头上的“桂冠”全是假的。“大师”郝永生其实劣迹斑斑:
  1991年1月17日,山西省太原市西山矿务局西铭矿多种经营公司工人郝永生,破窗进入公司一间办公室,伙同他人盗窃录像机一台及办公室内的打火机、眼镜、计算器等物,价值人民币4030元。同年,太原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判处郝永生有期徒刑5年……
  “坑”之二:多个化名、多个假证件
  郝一炜、高凤山、高驿云……这些人都是谁?
  其实都是郝永生。
  郝永生向警方供认,化名为高凤山、高驿云的两本假军官证,以及一本假冒“解放军车辆驾驶证”,是其在山西大同花300元买的。他办假证的目的,是用假身份开户,防止业务中资金量大时,银行万一监控或冻结用他名字开户的账号,可以用假名账号转钱。
  “坑”之三:非法收入混淆为“合理收入”
  在“益万家”公司,“商务代表”“商务主管”介绍“消费会员”入会等工作量达到一定程度时,可收取积分款8%的佣金。
  这一收入是合法的吗?“益万家”解释: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中“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,可以给中间人佣金”的规定,此笔收入合理合法。
  正是这个冠冕堂皇的“解释”,使许多所谓的“商务代表”至今仍执迷不悟。
  在案件初查阶段,郝永生、蒋金政等犯罪嫌疑人就向警方交代:这种混淆概念的行为,即直接收取现金作为积分返利,他们也觉得缺乏依据,因此需要把这些钱以消费的形式表现出来,结果造成大量的假消费——警方查获的“益万家”消费积分计点单上,经常会出现一次性购买“头肉”“牛肉”4000元的消费记录,实在与一般市民生活不符。这就是说,“益万家”公司在偷梁换柱;而“会员”为得到非法收入,也在做假。
  “坑”之四:让老年人、下岗职工“悄悄改变生活”
  老年人、下岗职工,是骗子们锁定的“下手”对象。
  年近六旬的老贾是“益万家”的“商务主管”,直接发展亲戚20多人为“下线”,共投入20多万元;“下线”又发展“下线”,形成的整个“团队”共六七百人,总计投入100多万元。
  “他们说投入1元钱积1分,通过运作最终能得到7.5元钱。当时我也怀疑,天下还有这好事?可他们说这种业务是个新型的消费模式,是消费领域的一次革命。”年近六旬的“益万家”“商务主管”老贾说,她抱着试试看的心理,第一次花了1000元,积了1000分,过了俩月果然兑现了:不仅全额返回了本金,而且还有返“点”奖励。就这样,从2005年6月一直到11月,老贾个人共积了6000分,几乎都是用现金直接买的。
  “后来开会时他们又宣传说,泾阳有个女的,26天没回家,市场开发收了70万,赚了8%的佣金,这该是多少钱哪!我就做着这美梦,不辞辛苦介绍会员———就是发展下线。刚开始几乎都是家里人,后来,好多人找上门来,要加入。”
  “就这样,我发展了二三十人,大伙投入了20多万。我把这些积分款打到郝永生的账户上,拿到了下线积分款的8%,大约1.7万元。我从消费会员也升级为商务代表,又升级为商务主管。我发展的二三十人又发展了自己的下线,团队总共有六七百人吧。”
  “我咋就能瞪着眼跳到井里了?”老贾懊悔不迭,“唉!这事弄的,挣不着钱还惹了一身臊。”
  警方统计,与老贾一样,多数受害人的文化程度不高,且经济收入偏低,求利心切,这就给骗子钻了空子。而郝永生等犯罪嫌疑人在发展“会员”时强调不得吸收公务员等职业者,就是怕这个骗局被一些明眼人看穿。
  “坑”之五:巨额资金流入个人账户“方便返利”
  “益万家”所谓的消费积分、兑奖返利,明明是以公司行为收取的公众资金,却都进入了郝永生的个人账户。一些“消费会员”最初也对此表示疑惑,但郝永生的答复是:这样方便返利,且可以节省手续费。
 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,以公司名义收取的资金,必须进入公司基本账户,这样可以使银行对资金的来源、去向以及用途进行监管。而且,一般公司进账的利润部分,必须向税务机关纳税。
  警方查明,郝永生让“消费会员”将资金打入自己的个人账户,就是为了反监督,逃避税收,个人任意支配使用。
  (台建林)